時間:2023-10-07 09:05:56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法律援助專題培訓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提高認識,落實工作責任
新年伊始,局黨組即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布置年法律援助為民辦實事工作,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法律援助為民辦實事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以縣法律援助中心牽頭,全縣各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和各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聯動的工作模式,并制定了工作目標:即在原有建站率達到100%的基礎上,村、居委會法律援助工作聯絡點的掛牌率達100%;二是完成上級下達的辦案任務且案卷優良率達90%以上;三是全面開展法律援助專項宣傳活動,公眾知曉率達80%以上。為了更進一步將“法律援助為民辦實事”活動落到實處,局黨組又主持召開了全縣法律援助工作專題會議,進一步落實了上級文件精神,并將各項工作任務分解到所、到站、到人,為年的法律援助為民辦實事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科學規劃,完成工作指標
(一)加強網絡建設,做到申請便捷
過往,群眾申請法律援助須向縣中心直接提出申請,給基層困難群眾造成了很大的不更。為了更好的為基層困難群眾服務,我局不僅在全縣29個鄉鎮、縣婦聯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而且在全縣527個村、居委會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聯絡點,并制定了含受理程序在內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形成了縣、鄉、村三級法律援助服務網絡的運行模式,解決了群眾無法就近申請法律援助的問題。年,鄉鎮村、居委會法律援助工作站、點受理法律援助申請158件,極大限度的發揮了站點的便捷作用,切實方便了基層困難群眾。
(二)狠抓宣傳工作,做到家喻戶曉
為了進一步提高群眾對法律制度的知曉率,年初,我局即聯合縣婦聯開展了“法律援助為民辦實事、三八婦女維權”專項法律宣傳活動,采取在街頭義務咨詢、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大力宣傳法律援助制度,收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年年月,根據上級的統一布置,我局又積極組織開展了“法律援助為民辦實事宣傳月”活動。活動期間,在戶外懸掛了法律援助宣傳橫幅190余條,制作了宣傳欄31幅,發放了宣傳資料12000余份,并組織了街頭義務咨詢活動,共解答法律咨詢303人次,使廣大人民群眾進一步了解了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
(三)切實履行職責,做到工作有成效。
為了確保法律援助辦案任務的完成,我局將辦案任務納入了法律援助人員崗位責任制目標管理,并與其評先、評優掛鉤,不僅增強了法律援助人員的責任感,而且充分調動了他們的積極性。今年以來,我局共審批、指派和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12件(注:法律援助信息系統登陸181件),其中刑事案件17件,民事訴訟案件50件,民事非訴訟案件145件,解答法律咨詢117人次,共落實賠償金、贍養費、撫養費及勞動報酬600余萬元,完成了上級下達的辦案任務,切實保護了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維護了地方社會穩定。
為落實省、市中心有關文件精神,推動和拓展涉及農民工以及破產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勞動報酬、最低生活保障、勞動合同以及工傷賠償等領域的案件,我局加大了對農民工以及破產企業職工的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理力度,并通過參與“書記大接訪”活動,以“降低門檻,能援則援”為原則,積極為農民工和破產企業職工提供法律服務。縣龍陽鎮居民梁海波因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未得到妥善處理,多次到政府上訪、吵鬧,以期通過上訪解決糾紛,但一直未能如愿。年月,縣殘聯將案件轉至我局法律援助中心,后中心迅速指派律師為其訴訟,依法維護了梁海波的合法權益。
三、專款專用,經費保障有力
年,我局共接受中央和省級財政法律援助專項經費3萬元、縣財政法律援助專項經費7.67萬元,合計10.67萬元。截止年月,我局已將上述撥款全部用于了法律援助辦案補貼、宣傳培訓和辦公費用開支。其中,支付法律援助辦案補貼8.67萬元,支付法律援助培訓、宣傳及辦公費用2萬元。切實做到了專款專用,使法律援助為民辦實事工作得到了有力的資金保障。
四、加強監管,確保辦案質量
按照縣委綜治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為了切實加強對口聯系鄉鎮綜治工作的幫扶和支持,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全面提升鎮的綜合治理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以及鎮司法所所長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司法所,由鎮司法所所長任辦公室主任。
二、充分發揮維穩職能
(一)切實做好社區矯正工作。
根據社會管理創新的要求,以《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為依據,認真做好社區矯正工作。一是加強業務學習,舉辦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業務知識培訓班。組織鎮司法所所長、司法助理員、綜治專干、片區社區矯正工作者和志愿者參加培訓,依《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為準繩,就規范社區矯正工作日常管理及檔案材料等內容進行專題輔導,努力為鎮鍛造高效精干的社區矯正隊伍;二是工作開展扎實,操作規范。今年3月1日《社區矯正實施辦法》正式實施以來,我局進一步規范了社區矯正的報到機制、社區矯正人員檔案管理機制、創新社區矯正人員的監管機制。鎮作為我局規范化建設的重點鄉鎮之一,社區矯正人員移交工作首先從鎮開始,同時對全鎮社區矯正人員進行了集中教育,我縣社區矯正監管定位系統率先在開通使用。三是加強制度建設,促進工作規范化,進一步完善檔案臺帳管理制度。堅持電子臺帳與紙質臺帳“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按照矯正對象一人一檔的要求,建立每名矯正對象的個人檔案,及時、規范完善相關資料并錄入信息平臺。對每個解矯對象要提前辦理相關手續,防止超期解矯現象發生。做到社區矯正臺帳整潔、規范、資料齊全、查找方便。
(二)深入開展人民調解工作。
一是按照鎮黨委、政府的要求,積極主動配合相關部門,認真排查梳理存在的隱患和不安定因素,扎實抓好矛盾糾紛的調處,有效預防和化解了大量由民間糾紛激化引發的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集體上訪和,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筑起了基層平安和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二是組織全鎮人民調解員參加培訓班,鎮司法所所長、司法所助理員、法律服務所主任,村綜治專干參加了培訓。培訓班從八個方面對人民調解法進行了講解,就人民調解工作技巧,調解程序、調解協議書規范制作都進行了詳細的培訓。
目前,全鎮共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42個,有人民調解員797人。結合基層規范化管理,著力落實人民調解基層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設,使人民調解員具備會排查、會調解、會總結、會統計的能力。截至11月30日,鎮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239起,調解率為100%,成功調解232起,調解成功率為97%以上。
(三)加強安置幫教工作。
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若干意見》精神,加強了與監獄、勞教所、看守所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扎實做好籍服刑在教(監)人員核查工作,完善刑釋解教人員的銜接機制,制定銜接方案。
三、協助鎮扎實開展普法依法治理
今年是“六五”普法工作重點的重要一年,同時也是我縣創建省級法治縣的驗收年。我局依托法制宣傳的職能優勢協助鎮全面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六五”普法全面鋪開為契機,進一步加強鎮與部門之間的聯系,推進普法工作發展創新。
一是開展2013年省科技大場活動。年初省司法廳及其它省級機關到鎮開展科技大場活動,將法律常識、農業科技知識帶給全鎮以及全縣老百性。二是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創新普法形式,全鎮各村、社區相繼開辦了農民普法培訓班,更新了法制宣傳欄,在主要路段都拉出了宣傳橫幅。三是大力開展了專題法律服務咨詢活動。為了更方便人民群眾的對法律服務的需要,我局開辟了法律服務綠色通道,為全鎮群眾提供優質的公證、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
四、深入推進鎮法律服務工作
(一)規范鎮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提升服務能力。
一是在鎮法律援助工作站,懸掛標牌以及安裝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把法律援助送到基層群眾身邊。二是加強工作站隊伍建設,加強對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村(社區)聯系點的法律工作人員、聯絡員、志愿者的培訓,從規范臺帳資料,規范卷宗等6個方面全面對法律援助工作進行了專項業務培訓,三是規范管理,認真落實,保證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項經費用實用好。在今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交叉檢查中,受到了檢查組的好評。
截至11月30日,全區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20余件,接待法律援助咨詢763人次。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以創先爭優為抓手,以困難群眾滿意為根本標準,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為著力點,拓寬服務領域,完善基礎措施,提高工作質量,創建服務品牌,推進機構隊伍建設,努力為群眾提供更加優質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
二、目標任務
以開展“法律援助為民服務創先爭優年”活動為載體,進一步擴大我市法律援助的覆蓋面,完善各項便民服務措施,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務質量,在維護人民群眾權益中創先進、爭優秀,使廣大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援助人員為民服務意識不斷增強,服務能力顯著提升,服務質量和效果明顯優化,維護困難群眾權益取得新成效。
三、活動內容
(一)進一步拓展法律援助覆蓋面,惠及更多群眾。
1、降低法律援助門檻。各市區要適度放寬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逐步將法律援助覆蓋人群從低保群體拓展至低收入群體;有條件的市區可將經濟困難標準調整為城鎮居民最低工資標準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并可嘗試取消民事法律援助事項范圍。
2、拓展援助申請、受理渠道。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在公安看守所、交警、監獄等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聯系點),進一步暢通特殊群體申請援助的渠道;加大公證、司法鑒定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在全市所有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設立法律援助受理點;進一步發揮律師所法律援助受理點的作用,努力拉長法律援助工作觸角。
3、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強與公檢法部門的協調和聯系,積極參與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依法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等提供辯護和,促進司法公正。
(二)進一步創新服務方式,完善便民服務長效機制。
1、開展“便民服務示范窗口”創建活動。各市區都要選擇1-2處法律援助工作站或受理點(也可以確定市區法律援助中心)作為便民服務示范窗口,進行重點培養,鼓勵引導其完善服務設施、規范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水平,并通過示范窗口的引領作用,在2-3年的時間內,建成一批省級便民服務示范窗口。
2、推進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設。年內,市中心要開通法律援助網上申請、預審查、預受理業務,各市區也要結合實際盡快開通網上業務,讓更多的群眾獲得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務;要加強與民政部門的協作,建立市區兩級困難群眾信息資料庫,實現資源信息共享,對所有在庫群眾申請法律援助免于審查經濟狀況;要廣泛運用電子信箱、QQ通訊等手段,搭建起與受援群眾的網上交流平臺,讓法律援助通過網絡走近群眾。
3、加強村鎮法律援助網絡建設。規范鎮法律援助工作站運轉,探索實現鎮工作站與市區法律援助中心聯網辦公;充實村(居)聯絡員力量,加強法律援助聯絡員培訓工作,每個村(居)培養1-2名法律援助明白人,真正把法律援助送到老百姓身邊。
(三)進一步強化法律援助質量,提升為民服務水平
1、健全案件質量保證體系。認真完善和落實案件指派、重大疑難案件集體討論制度、開庭旁聽制度、質量評估制度、案件抽查等制度,案件旁聽率要達到2%以上。全面推行“一案一卡”制度,各中心在向律師指派案件的同時,一并向當事人發放“法律援助辦案質量監督卡”,案件辦結后由當事人或律師反饋要回中心,并隨卷宗一起入存檔,確保案件回訪率達到100%。開展“爭辦百件法律援助優秀案件”活動,組織舉辦“第三屆十大法律援助優秀案例”評選活動。
2、實行資深律師“點援助”。深入開展“資深律師法律援助行動”,建立資深律師信息數據庫,試行當事人自主選擇律師和承辦律師準入制度。各市區要把活動開展情況納入律師管理考評體系,作為評先創優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3、建立法律援助投訴查處機制。市和各市區都要開通法律援助投訴查處電話,并在媒體上予以公布;在服務窗口要設立意見箱或意見簿,主動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對投訴舉報的問題,一經查實,除在考核中扣除相應分值外,取消當年度評先選優資格。
(四)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創先爭估良好氛圍
1、深入開展“學十佳比業績,爭當優秀服務標兵”活動,努力增強廣大法律援助人員的服務為民思想,在全系統形成爭創先進、爭當模范的良好氛圍。
2、開展“法律援助在基層”活動。各市區要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法律服務人員深入村居、企業、學校等,向基層群眾面對面地宣傳法律援助知識,接受群眾咨詢,現場受理申請。年內,至少要組織2-3次下基層活動。
3、加大法律援助宣傳力度。各市區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協作,通過在媒體上開設專欄、知識講座、典型宣傳等多種形式,不斷提高群眾對法律援助的認知度,努力營造推動法律援助事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關鍵詞 法律援助 現狀 思考
中圖分類號:D920.4文獻標識碼:A
Thinking on Improving Our Grassroots Legal Aid System
LI Yawei
(Hu'nan Polica Academy, Changsha, Hu'nan 410138)
AbstractGrassroots legal aid system as a system of judicial relief,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national legal system,. China's grassroots aid system starts late,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both in legislation and in practice. Therefore, how to improve our grassroots legal aid system has an important significance.
Key wordslegal aid; status; thinking
1 我國基層法律援助制度的現狀
基層法律援助制度作為一種司法救濟制度是一個國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一種對涉及訴訟案件的特殊對象或者經濟條件比較困難的公民提供無償法律幫助的法律保障制度,一般由政府通過設定特別機構或者社會志愿人員來實施。我國的基層法律援助起步較晚,1994年才開始在全國部分城市實行法律援助活動的試點,2003年國務院頒布的《法律援助條例》是目前指導法律援助工作的最明確的法規,其他相關的規定則散見于律師法和訴訟法中。
目前全國各地在基層法律援助的具體模式上不盡相同,根據相關學者的研究我國目前在基層法律援助的具體運作模式上最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四種模式:
第一種是由政府出資設定專門的法律援助機構,并指派從事法律援助的專職律師來進行模式。該模式的優點是管理和實施合一,具有機構專門化,職能多元化和運作規范化的特點,有利于監督和管理;不足之處是專職律師收入不高、競爭性不強,案件質量難以得到保證。
第二種是通過律師協會來管理,同時由當事人選擇私人律師的提供法律援助的模式。優點是律師辦案的獨立比較強,同時由于競爭的存在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保證的服務質量。不足之處在于國家對法律援助的管理較弱。
第三種是國家設立專門援助中心,由各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輪流到援助中心值班來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的模式。其優點是開支相對較少,業務安排相對靈活;缺點是是由于人員分別來自不同的律師事務所,管理難度較大。
第四種是由律師事務所為主建立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同時辦理有償案件和法律援助案件,其有利于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不足之處在于這種援助中心本身定位比較模糊,缺乏明確法律的支持。
根據上述介紹,我們可以看出我國基層法律援助制度在實施的過程中至少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我國目前在法律援助制度的立法上還非常薄弱,缺乏系統的、完善的、權威的法律規范。這使得我國法律援助制度在建立和完善的過程中一開始就“先天不足”,我們都知道,一項法律制度的實施必須要有明確的指導思想和具體可供執行、操作的方式,否則該制度的實施很難達到預期的目的;
其次,我國基層法律援助的實施地方性分布絕對失衡。在我國學者關于法律援助制度的相關介紹中我們可以明顯發現目前法律援助制度實施得比較好的地方主要集中在我國經濟相對發達的中、東部城市,而對于我國地域廣大的西部省份法律援助情況則幾乎沒有提及,特別是廣大的農村法律援助問題很少為人們所關注,而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我國在法律援助制度實施上所面臨的困境:援助資金和從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匱乏難以使法律援助發揮其廣泛的作用,基層法律援助活動步履艱難;
最后,即便是在已經實施了相關法律援助活動較好的中、東部城市中,其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也不盡如人意,尤其是在廣大的農村和小城鎮存在著這樣或者那樣的一些問題,法律援助活動在社會生活中發揮的作用相對有限。
2 對國外法律援助制度的分析
國外的法律援助制度相比較我國而言由于其發展的歷史比較長,其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的效果也相對比較明顯。
英國是當今世界上實施法律援助制度最早的國家。1424年蘇格蘭就通過了一項法案規定:經濟上困難的人通過向政府登記,就能夠在訴訟活動中得到無償的法律援助。英格蘭從1945年開始,其高等法院和上訴法院依據《最高法院章程》對于經濟困難的民眾在民事訴訟中可以免除其訴訟費用。在英國,具有現代意義的法律援助制度是依據1949年制定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詢法》形成的。在該法案中,法律援助制度被認為是政府應當承擔的一項基本義務,它對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確保司法公正有著十分重要的價值和意義。其制度的主要內容是,確認法律援助是公民的一項司法權利,即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民眾有權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享有由政府出資來保障個人獲得法律服務的權利。當然,為了保障政府資金不被濫用,對于申請法律援助的公民的個人經濟狀況和案件的具體情況政府將進行必要的調查,以確保能夠將有限的資金充分發揮其作用。
美國的法律援助制度采取的“刑、民不同”的法律援助模式。即其法律援助制度由各自獨立運作的刑事法律援助體系和民事法律援助體系組成。刑事法律援助體系的主要特點是政府出資、政府設立的公共辯護人機構(Public Defender Office)負責實施。在美國,有一個全國性公共辯護人法律援助機構(NLADA, the National Legal Aid & Defender As-sociations)負責法律援助標準的制定,公共辯護人的培訓,舉辦刑事法律援助方面的專題研討會,向公共辯護人提供信息和技術方面的支持。而民事法律援助體系則是通過一個政府設立美國法律服務公司(the US Legal Service Corpora-tion)提供資金、由民間法律援助機構和私人律師提供服務來具體實施的。
應該說即便是發達資本主義國家他們在法律援助制度的具體實施上其實也有著較大的差異,這主要是由不同國家本身的經濟、文化等多方面因素所決定的,但是有一點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雖然這些國家在法律援助制度的具體實施上存在著差異,但有一點是共同的,那就是無論哪一種模式都是以政府的財政收入作為其資金的主要來源,也就是政府在其中起著主導作用,并將其覆蓋到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尤其是社會基層中去。
3 完善我國基層法律援助制度的幾點思考
在了解了我國法律援助的現狀和對比分析國外的法律援助制度以后,對于進一步完善我國的基層法律援助制度應該說具有重要的意義。尤其是從我國目前的具體國情來看,政府在法律援助經費的投入上相對不足,從事法律服務活動的人員不論是在數量上還是在人員分布上離司法實踐的要求還有很大的差距,而這一切又客觀上導致國家、社會所能夠提供的法律援助與民眾的實際要求之間尚存在較大的矛盾,因此,在建立和完善我國的基層法律援助制度的過程中,必須要充分考慮我國的現實國情,不能夠盲目的學習西方,而必須充分考慮到我國不同地域經濟發展的差異及法律服務人才的具體分布情況,對不同的法律地域的法律援助活動采取不同的模式,以期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確實發揮法律援助制度的作用。具體建議如下:
(1)我國應該盡快制定《法律援助法》,將法律援助資金的來源和人力資源配備的渠道予以明確,在這個當中尤其是涉及到基層法律援助資金的來源,應當列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確保法律援助活動資金來源的穩定和長期性。畢竟法律援助活動的實施必須要以政府為主體,這也是一個國家政府所必須要承擔的一種社會責任。
(2)在基層法律援助模式上,應充分考慮我國地域經濟的差異和參與法律援助活動的人力資源分布的差異,在經濟發達地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實行不同的法律援助模式。具體而言,對于廣大的西部地區和農村的法律援助應該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由政府出資建立專門的法律援助中心,聘請專職律師來從事法律援助活動。而對于經濟發達地區,則可以考慮借鑒外國的做法,在刑事案件中,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由政府聘請專職律師來提供法律援助。在民事案件中則可以適當考慮引入競爭機制,由政府出資,各律師事務所競爭,從而確保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同時,在法律援助活動中,還應充分考慮和發揮高校法律專業人才的優勢和相關社會組織比如說婦聯、殘聯等的作用,可以由他們來提供部分法律援助,尤其是在非訴訟活動中。
(3)加強對法律援助活動的監督和管理,確保法律援助活動落到實處。法律援助活動的具體實施過程相關的司法行政部門必須要加強監管,確保法律援助活動的有限資金和人力資源得以發揮充分的作用。無論是采取哪種法律援助模式,加強對法律援助活動本身的監督和管理也是法律援助活動得以落實的一種重要途徑。
(4)鼓勵經濟發達地區向經濟欠發達地區實施法律援助的支持。可以制定相應政策鼓勵經濟發達地區律師到經濟欠發達區隊從事“公辦律師”,提高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法律援助隊伍水平,同時國家應該加大對經濟欠發達地區法律援助人才的培養,盡快解決其人力資源瓶頸。
基金項目:湖南警察學院2009年校級科研課題《基層法律援助理論與實踐問題研究》
參考文獻
[1]吳璇.對我國法律援助模式的探討[J].保定學院學報,2008(1):67-68.
2013年,司法行政工作的具體任務是:全面實施“七大工程”。
第一、加強基層日常動態管理,全面實施基層工作提質加速增效工程
(一)在司法所推行工作日志制度。司法局統一印制《司法所工作日志》分發到各司法所。工作日志以表格形式設計,包括工作單位、日期、工作內容、問題描述、解決方法、工作完成度、建議或說明事項等內容。實行工作日志管理制度,是對司法所工作情況的一種日志化、過程化的管理模式,是科學指導司法所工作實踐、加強司法所日常管理的需要,也是提高司法所干警素質的有效途徑,必將促進司法所工作作風的根本轉變和工作效率的逐步提高。
二是推行司法所工作短信提醒制度。為使機關科室與基層司法所做到工作聯系到位、動態管理到位、信息反饋到位、監督考核到位,最大限度地減少下發文件慢、網上收件遺漏問題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電話撥打遺漏、無人接聽、關機問題發生,科室每月初向直屬司法所和中心司法所發短信提示當月工作重點,各直屬、中心司法所發短信溫馨提醒片區司法所當月工作重點。
三是繼續推行司法所電話報到、大所管小所、各項業務工作項目式管理和完成情況每月通報制度。按相關要求執行。
四是開展“庸、懶、散、浮”治理活動。今年,要下大力氣解決“責任心不強、標準不高、精神狀態不佳、工作作風不優、工作落實不力”等問題。凡是局紀委和政工科作風巡察、督查不在崗的,按司法局七項規定處理。
五是開展“司法所開放日”活動。為讓轄區居民了解司法所工作內容,以及讓轄區的黨政領導、人大代表、派出所干警、法庭法官了解司法所做的事情,征求對司法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增強黨政領導、轄區居民群眾對司法所工作的知曉率,拉近司法所與居民群眾的距離,加深相互理解,增進彼此的感情,主動接受指導、監督。司法所要在今年7月和12月,以“聚集執法公正”為主題開展2次“開放日”活動。活動內容:所長匯報司法所工作情況,介紹司法所的執法職能、服務內容和辦公流程等,解答一些居民群眾的疑問和法律問題,發放便民服務宣傳資料。展示人民調解、法制宣傳、社區矯正等工作圖片和檔案資料。
第二、強力推進法治建設,全面實施市民法律指數提升工程
一是繼續推進重點對象學法用法。在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層面,要邀請高水平的法律專家、律師、法官,舉行一到兩次法制講座;在居民層面,要組織普法講師團和文藝隊,下基層、進企業、進社區,開展公益性的宣講和法制文藝演出;在青少年層面,今年要會同教育部門繼續深入開展“關愛明天,普法先行”系列法宣活動:如“交通安全進校園”、“水法進校園”,“遠離”等,組織學生觀摩法院刑事庭審。在農民層面,要精心搜集整理與農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問題,編印成《農村法律知識讀本》,贈送給全市萬家農戶,方便村民學法用法,同時送法制文藝下鄉。
二是進一步拓展法制宣傳陣地。在各鄉鎮建立法制宣傳專欄,通過主題宣傳欄、開設法制夜市等形式開展法制宣傳;要利用兩岸一江的led電子顯示屏、地埋音響等全天候實施普法宣傳;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法制宣傳展板展示、展評活動,并將這些宣傳展板分類配送到全市有關機關辦事大廳,以及農村、企業和學校開展普法;要通過雄州普法網、法建簡訊、普法微博、qq群等形式不斷把“六五”普法工作引向深入。
三是持續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農村、社區居民民主意識、權利意識和參與意識明顯增強,要求我們著力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居民依法辦事、依法維權以及有序參與公共事務。今年,重點是:要引導農村、社區實施村務、社務公開、村務、社務大事民決、村(社區)黨支部領導的自治運行機制等一系列制度建設,對村務、社務管理、財務管理、土地征用、計劃生育、環境保護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的村和社區,要協助政府進行重點專項治理,使農民群眾看得見、感受得到“民主法治村”建設的實際效果,增強參與建設的自覺性、主動性,樹立起法治的權威,保證“民主法治村”建設的其他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第三、積極主動融入企業工作,全面實施法律服務系統工程”的主要內容
一是認真搭建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顧問平臺,著力服務工業建設和招商引資,做好“填空題”。要不斷拓展法律服務新領域,積極建議、及時調整市政府律師顧問團,為包括市委書記、市長在內的市領導選配個人公務律師,主動為市委、市政府和市領導的宏觀經濟決策出謀劃策;協調市行政服務中心,選派1至2名律師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實行每月一次值班制度,與“市長熱線”實行無縫對接。
二是有針對性地開展企業法制宣傳教育,促進依法治企,做好“選擇題”。開展企業法制宣傳、法律服務直通車,今年,要在“法律六進”活動中突出“法律進企業”活動,重點利用法制宣傳車、宣傳展牌、文藝節目到企業巡回宣傳,開展法律咨詢解答活動;新市、簡城司法所聯合在十里壩工業園區協調一、二家企業,建立一、二個宣傳欄,每季度更換一次內容。養馬、石盤司法所聯合在城資工業園區協調一、二家企業,建立一、二個宣傳欄,每季度更換一次內容。賈家司法所在賈家工業園區協調一、二家企業,建立一、二個宣傳欄,每季度更換一次內容。
三是指導企業完善糾紛調解機制建設,有效維護企業穩定,做好“應用題”。根據《人民調解法》的規定,組建企業人民調解委員會;指導企業加強人民調解委員會業務建設,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第四、強化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全面實施人民調解拓展工程
一是大力實施強基固本工程,做到網絡建設“三延伸”。一是要實現網絡“向上延伸”,形成高位、高效、專業的民調工作領導機制。要籌建建人民調解專家團,定期分析民調工作態勢,進行疑難糾紛“會診”,協調重大案件處理,二是要實現網絡的“向下延伸”,深化人民調解“六進”,編織縱橫交錯的三級民調大網。今年,基層要協調大調解中心,在新區汽車總站建立一個人民調解室,在比較大居的民小區建立一、二個人民調解室。三是要實現網絡“向內延伸”,加強人民調解委會的規范化建設。在每個鄉鎮培育了2-3個標準化調委會,樹立典型,以點帶面,促進規范化調委會建設。同時,加強檔案建設,籌措資金,加大投入,努力改善民調檔案工作現狀。
二是大力實施素質提升工程,做到業務建設“三結合”。一是要結合業務發展,搞好專門培訓。全年業務知識培訓不少于2次。二是要結合召開會議,開展間隙培訓。三是要結合典型案例,開展針對培訓。1、各所要從全市發生的矛盾糾紛中,篩選一批有意義、有影響的案件,在調解技巧、運用法律等方面進行認真總結和評析,匯集成冊,分發傳閱,讓廣大調解員全面了解法律法規的運用,為遇到類似的問題提供了有力參考依據。2、要在調解矛盾糾紛中讓調解員參與調解全過程,通過“肩并肩”實戰式培訓和“手牽手”師徒式培訓調解員,對一些重大疑難案件要組織調解員現場觀摩,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工作技巧,增強矛盾糾紛的能力。
三是大力實施和諧文化創建工程,做到服務大局“三圍繞”。一是要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做好基層民調工作。全市陸續開工興建100余項重點工程,這些工程涉及到房屋拆遷安置和土地征用補償。為此,各司法所要主動參與,采取和諧文化,教育先行,民調工作緊跟的有力舉措,深入到各家各戶,開展耐心細致地說服教育工作,依法為拆遷戶維權,自覺地為工程建設服務。二是要圍繞熱點難點問題做好民調工作。把今年作為“人民調解年”,在全市開展“人民調解年”活動,提升人民調解個案數量。三是要圍繞完善機制做好民調工作。建立健全矛盾排查機制;建立定期匯報制度。每月20日以前上報糾紛排查情況,對可能引發不安全、不和諧的苗頭,采取相應的措施,做好消除和化解工作,確保穩定的大局;要建立應急調處機制。重大糾紛案件中,司法所要組織人員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對當事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平穩事態的發展,防止矛盾糾紛擴大、升級、惡化。
第五、堅持法治惠民不動搖,全面實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一是降低門檻,擴大覆蓋面,服務民生惠及更多困難群眾。法律援助工作“十大民生工程”,根據省司法廳和市司法局對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努力實現援助范圍“雙覆蓋”目標,首先是放寬適用法律援助經濟困難的對象:人均月收入為600元以下的困難群眾。其次是擴大法律援助事項范圍:重點是將農民工在勞務方面或返鄉創業因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導致利益受到損害,農民因購買種子、化肥、農藥、飼料等質量低劣產品導致經濟損失等情形,以及殘疾人、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在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范圍。
二是明確責任,提高效率,著力解決困難群眾打官司難的問題。多數工作站人員不重視,被動開展工作,服務很不到位,法律援助中心要思考制定《關于進一步明確全市法律援助服務區域范圍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全市法律援助服務工作。
三是整合資源,服務困難群眾,確保民生工程順利實施。法律援助中心要思考組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務團”。組成人員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優秀的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法律援助中心,要明確“服務團”的服務內容、工作要求。“服務團”爭取在4月30日前組建完畢。
第六、加強特殊人群管理監控,全面實施社區矯正創新工程
一是創新管理機制,提升管控水平。矯正科要積極探索監管模式,從規范社區矯正人員行為入手,借鑒監獄系統的行為規范,結合我市矯正現狀,制定《社區矯正人員行為規范》,加強對違反《規范》的社區矯正人員的處理,對違反規范的社區矯正人員,統一集中到社區矯正學校進行教育和學習。
二是創新矯治機制,提高矯正實效。各司法所今年要建立“兩所聯動”機制。聯合派出所管片民警每月定期進行走訪,充分聽取村、居、社區干部和志愿者的反饋和意見,及時調整矯正措施;制定《社區矯正人員風險評估辦法》,全面開展矯正人員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等級,增強對寬管、普管、嚴管級的矯正人員監管的針對性,特別是對“嚴管級”的矯正人員,全時段進行跟蹤掌握。
三是創新幫扶機制,增強幫教能力。要確立“以人為本”的管教目標,廣泛開展“愛心工程”和“返助工程”,不斷推進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的有效落實。各所要通過對全市的社區服刑人員和歸正人員進行全方位的走訪、談話和調查,對經濟困難的,要主動幫。
第七、爭創特色提升檔次,全面實施司法行政工作品牌工程
一是精心打造人才培育品牌工程
2013年,擬選派6名基層司法助理員到全國最發達地區司法所跟班學習鍛煉。
二是精心打造普法宣傳品牌工程
1、開辦普法視頻專題。為了更好地做好法制宣傳工作,拓寬宣傳的渠道和形式,展現司法行政機關的良好形象和工作特色。利用“普法網”和“兩岸一江的led電子顯示屏”開辦視頻類專題節目。
由宣教科負責攝像、制作法治新聞宣傳片及相關資料的留存與編輯制作(或者請1706工作室負責)。每月一期,每期不少于2分鐘,內容涵蓋法制宣傳、社區矯正、法律援助、矛盾糾紛調處、公證等司法行政機關的職能工作。通過視頻節目這種生動活潑、通俗易懂的方式,讓廣大市民群眾在欣賞影像故事的同時,潛移默化地學習到法律知識,更了解司法行政各項職能。
在選好題材方面。局機關各科室、各基層司法所都有搜集線索、并及時向負責視頻節目的工作人員報告的義務。通過全局干警的共同努力,力爭將視頻節目辦出水平、辦出檔次、辦出特色,成為宣傳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嶄新窗口。
2、大力實施法治文化工程。一是開展“送法進萬家”活動。在重要法律法規施行紀念日或重大節假日,針對性地發放印有法制宣傳標語的小物件。①編印“普法三字經”小冊子發到市民群眾手上;②把“普法三字經”印在法制手提袋、法制圍裙、扇子”上發到全市居民群眾手上。二是法治文化廣場建設活動。創作法律宣傳小品、快板書等法治文化精品,適時在鎮、村開展法制文藝演出。
三是精心打造法律援助品牌工程
1、實施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百分制”量化考評。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質量量化考評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要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考評量化標準和考評辦法。考評結果直接與補貼掛鉤,有效推動辦案質量管理工作深入開展,真正讓老百姓得到了實惠。在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考評量化標準和考評辦法時,要按照案件辦理和質量管控流程,量化考評按三個階段每項指標逐項考核。一、受理階段重點考核證據材料審核、一次性權利義務告知等內容;二、辦案階段重點考核認真調查取證、周密分析案情進行風險告知、配和受援人做好相關費用減、緩、免申請工作、(辯護)詞思路清晰、觀點明確、適用法律準確;三、結案階段重點考核結案報告表填寫、卷宗是否材料齊全、裝訂規范、按時歸檔等內容。每件法律援助案件依據質量考評量化標準進行量化考評打分,并依據考評結果適時發放案件質量考核費用。
2、舉辦一次“正義使者”法律援助主題報告會。結合“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力爭在11月底日舉辦一次“正義使者”法律援助主題報告會,旨在展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成就,宣傳法律援助制度,弘揚公平正義理念。報告會實況在“12.4”期間以電視節目、led電子顯示屏”的形式進行播放。
報告會要以我市近年來五個案情復雜、社會影響較大的法律援助案例為題材,由承辦律師、法律援助機構人員、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人進行聲情并茂地講述。案件類型包括工傷人損、醫療事故、農產品損害、交通事故、農民工討薪等,充分體現法律援助工作心系民生、匡扶正義的價值和追求,以及在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
四是精心打造人民調解品牌工程
1、籌建全市最高權威性的“矛盾糾紛調解專家團”。為了提高全市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的攻堅能力,徹底解決一些處理難度大,專業性強、部門管理綜合性強的矛盾糾紛,成立“矛盾糾紛調解專家團”。
“調解專家團”成員組成:一是從市直屬機關、部門中選聘一部分精通本部門業務、熟悉相關法律并且熱心調解的業務骨干和離退休干部;二是從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所的人員以及執業律師中聘任一批政治立場堅定、業務素質過硬的調解能手;三是從基層聘任一部分群眾威信高、善于開展調解工作的資深人民調解員。
“調解專家團”工作流程。凡是各級各部門拿不準的“重大、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由人民調解中心根據矛盾糾紛類型,召集調解專家團相關專業的專家對該矛盾糾紛進行會診,給出調解方案,必要時派專家到場指導實施調處;涉及多個部門和專業的,則由人民調解中心牽頭,相關領域的調解專家共同組成調解專家組進行聯合調解。
2、建立“律師調解工作室”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調解工作室”。律師具備專業法律素養、熟知法律和政策、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運用律師這支專業的社會力量,引導其參與到調解中,使人民調解走向專業化、社會化。
3、開展“你有矛盾糾紛,我來免費調解”品牌創建活動。加大對人民調解的宣傳力度。大力宣傳“你有矛盾糾紛,我來免費調解”的調解文化理念,做到哪里有糾紛哪里就有調解員的身影。各司法所要在每個村最醒目的位置,把這一調解理念用墻體標語的形式呈現出來,讓“你有矛盾糾紛,我來免費調解”的品牌效應家喻戶曉,讓群眾有糾紛能及時找到調解組織,形成“人人知道調解,人人樂于以調解方式解決矛盾糾紛”的局面。
4、進一步落實“隨手調”工作機制。各所要將“隨手調”工作機制納入鄉鎮綜治工作目標考核。
五是精心打造社區矯正品牌工程
1、建立社區矯正人員公益“勞動卡”制度。為最大限度地統籌社區矯正人員的業余時間,規范統計每次參與勞動的時間,確保社區矯正人員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保證公益勞動的參與率,決定建立社區矯正人員公益“勞動卡”制度。
司法局上統一印制“勞動卡”,平時由司法所統一保管。社區矯正人員在規定時間到所在轄區司法所領取“勞動卡”,勞動結束后,交勞動基地填寫“勞動記錄”、負責人簽字、蓋章后交還司法所。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集體勞動的社區矯正人員,需在一周內到司法所領取“勞動卡”,自行到勞動基地或村(居委會)進行公益勞動。公益勞動登記卡的內容記錄將作為每月或每季度考核的依據。
2、推行社區矯正工作“四必須、一后果”措施。“四必須、一后果”,即:必須按規定時間到司法所報到;必須遵守社區矯正規定,服從司法所管理;必須按司法所要求,定期參加學習培訓,寫出學習筆記和心得體會;必須參加由司法所組織的公益勞動;不遵守社區矯正規定的嚴重后果:撤銷緩刑(假釋),執行原判刑罰。
“四必須、一后果”措施由司法局統一印制成卡片,由司法所在社區矯正人員入矯前予以警告和訓誡,樹立司法行政實施社區矯正工作的權威。
3、推行司法所給矯正人員發溫馨短信制度。為進一步改進社區矯正工作的管理、教育方法,體現一種人文關懷,讓矯正人員感受到一種溫暖,在司法所推行給矯正人員發溫馨短信制度。如:“春節假期結束,××司法所溫馨提醒,請您在外出務工途中注意交通和人身安全,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請遵守每月八小時的教育學習和八小時的社區服務制度,最后祝您和家人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一、基本情況
全盟20xx年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5077件,民事援助案件4952件,刑事援助案件120件,行政案件5件。
1、民事案件情況。20xx年全盟婦女、未成年人民事維權案件xx08人次(女性受援人1565人,未成年受援人43人),占民事案件總數的32.47%。
2、刑事案件情況。20xx年全盟婦女、未成年人刑事維權案件26人次(女性受援人9人,未成年受援人17人),婦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占刑事受援總數為21.67%。
3、咨詢情況。20xx年全盟共受理咨詢19120人次(通過“12348”法律援助專線電話6375人次),其中涉及婦女、未成年人共2205人次(其中婦女2115人次,未成年人90人次),咨詢事項主要涉及婚姻家庭、請求給付撫養費、請求給付扶養費、請求給付贍養費、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等,占咨詢總數11.53%。
二、盟級及各旗縣法律援助工作情況
20xx年,xx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婦女、未成年人248件,占受援總數xx%,較上年同期增長14.11%;
錫林浩特市176件,占受援總數11%,同比增長77.27%;
二連6件,占受援總數的0.37%同比下降50%;
阿巴嘎旗、正藍旗均為12件,均占受援總數1%;
正鑲白旗93件,占受援總數6%,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6.7%;
太仆寺旗38件,占受援總數2%,同比增長44.73%;
黃旗8件,較上年同期下降46.7%;
多倫縣23件,占受援總數2%,較上年同期下降52%;
東烏旗66件,占受援總數4%,較上年同期下降54.54%;
西烏旗648件,占受援總數42%,較上年同期下降46.6%;
東蘇旗45件,占受援總數3%,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8.89%;
西蘇旗178件,占受援總數11%,同比增加90.4%;
烏拉蓋管理區55件,占受援總數3%。
三、我盟婦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特點
1、刑事案件中婦女、未成年所占比例逐漸降低
20xx年全盟共辦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0件,涉及婦女、未成年人共26件,占刑事受援總數的21.67%,較2015年下降了12個百分點。
圍繞婦女、未成年人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和重點幫扶對象,一是全盟各級法律援助中心不斷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注重提高婦女、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質,加大對《刑法》、《刑事訴訟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婦女、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從源頭上降低違法行為的發生。二是扎實做好婦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各級法律援助中心及時高效做好婦女、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審批、指派、監督工作,為婦女、未成年人提供及時、高效的法律援助。
2、婚姻家庭案件中婦女為受援主體
20xx年,全盟各級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婚姻家庭維權法律援助案件336件,涉及婦女維權共328件(婦女人身保護令共12件,盟中心2件,西烏旗3件,烏拉蓋7件),占婚姻家庭糾紛總數的97.6%,主要涉及追索撫養費、扶養費、贍養費及離婚涉及家庭暴力案件;
由上可見,涉及婦女婚姻家庭維權方面的法律援助案件比重較大。
3、勞動糾紛案中女性勞動者比例較大。
20xx年民事受援案件共4952件,其中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類勞動糾紛共2999件,女性勞動糾紛案約占半數,而且,低端行業女性勞動者權益受侵害現象比較嚴重,集中在餐飲、零售、保潔等服務業以及畜牧加工、紙制品加工等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如20xx年年初142名農民工以追索勞動報酬為由起訴某肉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其中大部分申請人為女性。造成女性勞動者權益受侵害原因主要有:一是勞動者法律意識不足,當合法利益遭受侵害時,不能很好地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二是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產品以及服務附加值低,多數企業采取的首選方法是盤剝工人,利用低價的勞動力。三是企業管理水平低,制度不完善,法律意識淡薄。
四、存在的問題
一是受害婦女舉證不力。由于“家庭暴力”涉及隱私,且部分婦女維權意識不強,當受害婦女起訴要求與配偶離婚并訴稱遭到對方家庭暴力時,往往只能提供最近一次遭毆打的證據,卻無法證明“一定”的傷害后果。
二是作為援助條件的經濟困難這一要求不好認定,很多家庭暴力受害婦女無法提供經濟困難證明。基于女性的生理和社會性別,婦女懷孕、生小孩、帶孩子(尤其是農村生養的孩子比較多),受害婦女自身沒有經濟能力,更掌控不了家庭經濟大權。
五、對策
加快發展婦女、未成年人法律維權工作勢在必行,結合“2011—2020年錫林郭勒盟婦女兒童發展規劃”,各級法律援助機構要高度重視,把加快發展農村婦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作為重中之重,整合社會優勢資源,加強部門協調,構筑農村牧區婦女法律援助網絡,加強援助力度,拓寬援助渠道,放寬援助條件,真正做到“應援必援,能援盡援”,切實做好維護婦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1.進一步提高對婦女兒童法律援助工作的認識。廣大婦女是建設和諧社會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兒童是國家的未來和希望,做好新時期婦女兒童法律援助工作,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全盟各級法律援助機構一定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認真做好婦女兒童法律援助工作,為建設“法治xx”做出積極貢獻。
2、進一步暢通婦女兒童法律援助渠道。
各級法律援助機構要積極利用法律援助便民服務接待窗口的便民特點,切實發揮法律援助聯絡站點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進一步創造條件,方便婦女兒童就近尋求法律幫助。同時,切實加強同婦聯、教育部門的聯動,針對婦女、兒童維權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多與婦聯、社區、教育等部門交流和討論,切實維護好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3、進一步開辟婦女兒童法律援助工作綠色通道。
各級法律援助機構要重點服務困難企業職工、農民工等群體中的婦女及偏遠農村地區的留守兒童、留守婦女,對于她們的法律援助申請,要堅持優先受理、優先指派、優先辦理制度,對于追討工資、工傷賠償等案件,不再審查其經濟困難條件;
家庭暴力案件界定經濟困難以申請人個人的經濟困難狀況為準。
4、進一步提升婦女兒童法律援助服務質量。
各級法律援助機構進一步規范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服務婦女兒童的水平,加強婦女兒童法律援助知識專題培訓,加大對婦女兒童法律援助工作站(點)的監督指導力度。同時,通過旁聽案件、卷宗評查、回訪當事人和等方式,不斷提高案件辦理質量,最大限度地維護受援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根據省廳、市局《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法律服務、法律援助“關愛民生、服務和諧”主題實踐活動的意見》,結合全區正在進行的“踐行科學發展觀,我為泰州作貢獻”主題教育活動,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從現在起到年底在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繼續深入開展“關愛民生,服務和諧”主題實踐活動。現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突出“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兩大主題,緊扣服務發展、服務穩定、服務和諧三大任務,履行法律保障、法制宣傳、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四項職能,落實年初確立的全區司法行政五項重點工作,以學習推動實踐,以創新促進實踐,以競賽強化實踐,不斷提升司法行政工作運行質態和工作績效,為我區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主題實踐活動的組織領導,確保各項“服務為民”舉措有序推進,決定成立局“關愛民生、服務和諧”主題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組長葛祥齡,副組長孫步根、周學洪、董厚坤,成員由各部門科室負責人組成。主題實踐活動具體工作由孫步根同志牽頭,協調工作由辦公室負責,考核工作由政工科負責。
三、主要活動
1、開展“三大特色品牌”建設活動
一是圍繞推進平安建設,積極創樹“大調解”特色品牌。
二是圍繞法治建設,積極創樹普法“大宣教”特色品牌。
二是圍繞和諧建設,積極創樹“大服務”特色品牌。
2、開展“四個規范化窗口”建設活動
一是抓好區調處中心窗口建設。
二是抓好區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建設。
三是抓好鎮(街)司法所窗口建設。
四是抓好區公證處窗口建設。
3、開展“五個服務民生”主題活動
一是扎實開展律師、公證服務民生月主題活動。
二是深入開展“法律六進”主題活動。
三是深化法律援助“規范與質量”主題實踐活動。
四是組織好律師服務形象社會展示主題活動。
五是積極組織參加市局“服務和諧”主題征文比賽活動。
4、開展“六項服務措施”創新競賽
一是抓緊實施法制宣傳“四百工程”。
二是在農業園區建立“涉農法制培訓基地”。
三是加快公證信息平臺建設。
四是進一步規范律師參與接待工作。
五是積極探索基層司法所與鎮(街)各職能部門之間“多調對接”新機制。
六是加強社區矯正向基層村(居)延伸工作經驗的挖掘、整理和總結推廣。
5、開展“八個服務專題”評選活動
組織全區法制宣傳工作者、人民調解員、社區矯正工作者、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員,開展全區優秀人民調解員、社區矯正先進工作者、法制宣傳先進工作者、法律援助先進工作者、法律服務先進工作者、優秀公證員、優秀律師、最滿意司法所系列評選活動,并積極推選心系群眾、熱情服務、精通業務、成績顯著的先進個人,授予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服務之星”榮譽稱號。
四、基本要求
1、充分認識開展主題實踐活動的重要意義。深入開展“關愛民生,服務和諧”主題實踐活動,是司法行政系統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措施,也是全系統推進“踐行科學發展觀,我為泰州作貢獻”主題教育活動的具體體現。各部門、科室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集中力量,扎實工作,努力取得主題實踐活動的新成效。
2、強化對主題實踐活動的組織領導。明確分工,加強組織協調,通過完善方案,明確活動的目標任務,強化任務分解,具體工作按照分管分類運行,同時要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活動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