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fā)展,人們對生活環(huán)境的要求愈來愈高,鄰避問題日益凸顯,有時甚至升級為環(huán)境群體性事件,造成嚴重的社會后果,因而鄰避沖突的預防治理顯得尤為重要。檢視已有的理論和實踐,基于經濟利益、公共精神、對美好生活的追求以及傳統(tǒng)差序格局的影響,公眾有積極參與鄰避沖突預防治理的要求。然而,當前公眾與地方政府之間存在著參與程度與決策效率、“代表”與“被代表”、權利表達與權力回應、維權與維穩(wěn)的互動困境。要完善鄰避沖突預防治理中有序的公眾參與機制,必須建立健全科學的公眾參與決策機制、有效的公眾利益表達機制和公正的民主協(xié)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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